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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永修讯记者王平报道:今年7月,本报以《贴防伪标签酒品就正宗》为题,报道了永修县商贸局强制该县所有酒商,在酒品包装上加贴“防伪标签”并收取费用一事。昨日记者了解到,永修县县委、县政府近日针对县商贸局的这一不当行为下发《处理意见》,并派出督查组督促相关部门执行。
《处理意见》要求废止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修县酒类商品贴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物价局《关于核定酒类商品贴标收费标准的批复(试行)》两个文件,并要求永修县商贸局在发文之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内,对全县酒类商品实行贴标管理以来所收取的贴标费及扣留的酒类如数退还给经销商,并责令此事件相关责任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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